应善良福利基金会创办人沈炳麟先生早在上世纪 30 年代就在上海创办“炽丰华行”设立了“应善良”(股东)的帐户,并以“应善良”股东的名义在上海《申报》设立“应善良奖学金”帮助因家境贫寒 , 难以求学的学生完成学业。从此,启动了应善良福利基金会的福利事业 。1948年沈炳麟先生迁居香港后,面对九龙调景岭大批难民的实际困难,他以“应善良”名义派发大米 , 布匹以及大量生活用品救济难民。
沈炳麟先生把事业兴衰与祖国强盛相紧密结合,把在香港事业有成归功于祖国和家乡民众对他的支持。沈炳麟先生怀着满腔爱国热情,热衷于公益福利事业,立志把毕生的资金积累无私奉献给祖国贫困地区,造福于人民——实现“为善最乐”的理想。自上世纪 80 年代至2009年 , 沈炳麟先生以应善良福利基金会名义,在国务院侨办及国内 27 个省(市,自治区)侨办等政府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 ,不带任何条件地先后在贫困地区捐资兴建学校、医院、幼儿园、敬老院以及捐助贫困学生等公益福利项目 1,600多个。另外,多年向国内部分灾区捐赠全新棉衣等御寒物资,还向灾区孤寡老人发放慰问金,全部捐款均由沈炳麟先生个人出资,无一分钱向社会募捐。
1995 年,沈炳麟先生被中国扶贫基金会、半月谈杂志社评选为“全国十大扶贫状元”,同时向应善良福利基金会颁发了“95猛龙威杯” — 中国十大扶贫状元所在单位。
2004 年 2 月,国家颁布了《基金会管理条例》 6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的规定,境外基金会可以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鉴此,沈先生已在香港成立了非公募、非盈利性质的“应善良福利基金有限公司”,2008年4月依法更名为“应善良福利基金会”,将更加规范化地在内地发展应善良福利事业。
2007年9月,应善良福利基金会(香港)上海办事处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注册登记,由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主管。
沈炳麟先生一生为人自奉节俭,乐善好施不图名利,常言:“积财于儿孙不如积德于儿孙”。并立下遗嘱:“将他全部遗产捐赠予应善良福利基金会……”。沈炳麟先生不吝巨额遗产传给儿孙,坚持为国内贫困同胞谋福利的优秀品德,大公无私、言行一致、爱国为民的义举和超凡的思想境界,得到社会民众赞颂。
2009年7月24日,应善良福利基金会创办人沈炳麟先生在香港仙逝,在这转折关键时候,沈贵寿先生等四位子女依照香港法律成立了应善良福利基金会理事会,继承先父倡导的“扶贫救灾、雪中送炭、好事大家办、好事要办好”捐资宗旨,沿着先父“为善最乐”的足迹持续跟进,毅然立志:“秉承善旨 薪火相传 笃志力行 福泽延绵”。截至2012年12月,应善良福利基金会在国内捐资小学教学楼、卫生院、助学金、饮水井、沼气和解决留守儿童的小学宿舍,累计捐资1,823个项目。
应善良福利基金会理事会根据国内发展的实际情况,与时俱进地调整捐资理念和内容,2011年初提出“顺应国情,关眷西部,因地制宜,扶弱济贫”发展应善良福利事业新理念;2013年应善良福利基金会理事会顺应《中国扶贫纲要(2011年至2020年)》的精神试行把捐资福利项目施布到最贫困、最需要资助的贫困地区中去,为建设新农村添砖加瓦。
应善良福利基金会工作人员(志愿者)都来自国内各个不同岗位的退休老人,大多是沈先生的亲友。他们遵循应善良福利基金会“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共同为民造福”的指导思想,勤奋工作。多年来,他们为国内贫困地区社会福利事业奔波,为掌握第一手资料,不辞辛劳,跋山涉水,深入穷乡僻壤,考察实情,为履行“扶贫救灾、雪中送炭,好事大家办、好事要办好”的捐资宗旨,为实施“顺应国情,关眷西部,因地制宜,扶弱济贫”捐资方针,为改进、完善和发展应善良福利基金会捐资工作出谋献策。他们一丝不苟的敬业精神得到社会的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