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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
2024年04月08日 17:24  点击:[]

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教育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赣财教[2023]2号中附件9)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院将赣财教[2023]2号文件文件中的附件9本通知转发2024届到江西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对于2024届毕业生组织各班召开本通知宣传班会班级为单位5月15日前学院将2024届毕业生知晓签字表报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同时引导、协助学生完成代偿申请工作

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关材料提交学校审核时间2024届20241116

代偿申请基本流程。1.学生高校毕业生本人填写、打印《江西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2.学生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表格,由学院统一收齐上交至资助办,资助办审核通过后发还学院;3.由学院发还给学生本人,学生向工作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提出学费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并提交《江西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和《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以及由毕业生本人、就业单位与毕业学校三方签署的到江西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就业协议》复印件。4.其他步骤详见赣财教[2023]2号文件文件中的附件9

江西省艰苦边远地区是指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17个县(市 、区),分别为:莲花县、赣县区、南康区、上犹县、安远县、宁都县、于都县、兴国县、瑞金市、寻乌县、石城县、会昌县、遂川县、万安县、永新县、井冈山市、乐安县。

基层单位是指:县以下机关、国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等;工作现场地处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五、到外省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或服务的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程序请咨询当地县教育局、资助中心或财政局。

附件1:江西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赣财教[2023]2号文件附件9

附件2:关于做好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2024届毕业生知晓签字表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202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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