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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 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1年09月26日 20:07  点击:[]

相关学院:

为激励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江西中医药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发〔2019〕62号)和上级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8000元。

三、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学习刻苦,成绩优异,评定学年内学业成绩在专业班级排名前列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四、破格申请条件:

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具体是指: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评审程序

(一)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资助办)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总人数,等额分配给各学院(见附件1)。

(二)个人申请。各学院、班级开展国家奖学金政策宣传活动,组织符合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向班级提出书面申请,提交《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上一学年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以及各类奖励证书、成果复印件。

时间要求:9月27日前

(三)班级推荐。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测评,测评重点围绕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两项指标,择优推荐,在全班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将民主评议报告、初审汇总名单、个人申请审批表及相关业绩材料一并上报学院。

时间要求:9月29日前

(四)学院初审。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小审核各班级民主评议报告、推荐名单及展示材料,同时组织召开评审会,参评学生现场通过PPT展示自己的综合素质业绩,评审小组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及综合素质业绩“优中选优”推选出候选人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正反打印)的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业绩清单、综合素质考评展示材料、公示照片、《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3)《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每份申请审批表右上角用铅笔编号,并与初审名单表的编号相对应)(具体填写说明见附件5)《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名单汇总表》(见附件4一式三份报资助办。

时间要求:9月30日前召开学院会议

         10月11日前报送材料

(五)学校审核。资助办将相关材料提交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广泛宣传相关政策,严把资格、统一标准、规范程序、公开公正,坚决杜绝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的学生。

(二)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学校将对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进行专门监督,设立维权热线87118662(资助办)和邮箱jzzz@jxutcm.edu.cn,接受同学申诉和投诉;各学院要加强领导和监督,对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如发现弄虚作假,应及时上报,一经核实,取消其受助资格,追回所发的国家奖学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追责。

 

1.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4.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名单汇总表

5.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模板及说明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20219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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