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应善良福利基金会通知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应善良助学金”管理工作,确保受助学生如期获得助学金,请相关学院组织完成2019级、2020级、2021级受助学生有关鉴定材料报送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组织受助学生在线填写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在校综合表现鉴定表有关信息,由学院统一打印后,辅导员老师出具鉴定意见、学院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行政公章,此表一式两份。
二、受助学生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成绩单由学院统一打印,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此表一式两份。
三、请于9月28日前将受助学生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在校综合表现鉴定表及成绩单交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附件:江西中医药大学“应善良助学金”受助学生在校综合表现鉴定表(样表)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