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全日制退役士兵在校生享受本专科国家助学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宣传
为更好地激励退役学生在校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提高综合素质,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帮助学生在校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对退役复学或入学(简称退役士兵)现在校就读的学生实行分学期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请各学院对退役士兵学生做好政策宣传及落实工作。
二、资助标准
自2022年春季学期开始,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统一按照每生每年3300元执行,按每学期1650元发放,不再采取分档资助形式。退役士兵助学和困难生国家助学金不能同时享受。
三、资助要求
1.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为:一是注册为全日制的学生,二是在校本科生或者专科生,三是有退役证。
2.具体退役士兵类型如下为:
⑴从军校退学并通过全国统一高考(高职分类招考)考入我校,并持有退役士兵证的本专科学生。
⑵在其他高校退学学生或毕业生去当兵,退役后重新考入我校本专科,并持有退役士兵证的本专科学生。
⑶专科毕业生毕业时入伍,退役后专升本考入我校本科专业,持有退役士兵证的专升本学生。
⑷我校本专科在校生在校时入伍,退伍后回校复学,持有退役士兵证的我校退役复学本专科学生。
3.对于因退学、转学、休学、死亡等原因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受助学生,学校应停止其助学金发放。
四、请各学院按附件汇总好本学院的信息,并进一步核查信息是否属实,于2022年9月30日前收集学生的退役证书扫描件和复印件,并将附件电子稿和纸质稿(需要签字盖章)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管理办公室。
附件:2022年9月-2023年8月期间在校就读的退役士兵信息统计表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