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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江西中医药大学 学生资助育人专项课题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3-12-05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加强学生资助育人工作交流,深化资助育人工作方式方法改革,提升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水平,促进学生资助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现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资助育人专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全校研究项目限额6项,均为一般项目,资助经费8000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本课题申报对象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者,包括直接从事学生资助教师、辅导员。

(二)课题条件

1.对学校资助育人的改革与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和实践应用价值;

2.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对深化资助育人改革,提高资助育人成效具有较大的作用;

3.能为学校的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科学论证;

4.能取得较好的预期效益,研究成果具有实际应用、推广价值;

5.课题论证充分,目标明确,研究计划可行,研究方法科学,经费预算、人员组合合理,具备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各项基本条件;

三、申报程序

1.申报者应参照课题申报指南(见附件1),拟定研究方向和主题,填写《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资助育人校级课题申报书》(见附件2)和《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资助育人校级课题活页》(见附件4);

2.申报者所在部门审查并签署意见后,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将《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资助育人校级课题申报书》和《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资助育人校级课题活页》交至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3.资助办聘请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盲审,初选出立项项目并公示;

4.课题组提交结题报告、研究成果等材料。结题方式以会议鉴定为主。课题成果通过鉴定后,由资助办负责终审工作,课题成果将通过资助办主页进行公示;

5.对初次评审不能通过鉴定结题的课题,可暂缓一次结题,待提交相应成果、完善材料、符合条件通过鉴定后再办理结题手续;对再次逾期未报送课题结题材料或未交推迟结题情况说明的课题研究组,终止课题实施并作验收不合格处理,后期不能以课题负责人身份申报本课题,并终止课题经费活动,对结余资金予以收回,对与课题研发无关的经费开支,也一并予以追缴;通过结题鉴定的,但对涉及学术不端行为的课题承担人员及不负责任的课题鉴定人员,将记录科研信用不良记录。

四、其他要求

1.课题主持人不得同时申请和参与2个及2个以上校资助育人课题。

2.申报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

3.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年内完成。

4.承担有校资助育人课题研究任务者,在其主持的校资助育人课题通过结题鉴定后,方可申报下一年度的课题。

5.项目申请书和活页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经所在部门审查合格加盖部门公章后统一报送,各部门填写好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申报材料及申报汇总表报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jzzz@jxutcm.edu.cn

6.请各部门认真组织申报,按时完成审核和材料报送。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1211日,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个人申报。

7.联系人:赖运荣     联系电话: 0791-87118662

电子邮箱:jzzz@jxutcm.edu.cn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科研处

202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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