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发布时间:2023-12-06浏览次数:
根据《江西中医药大学“之江助学金”实施办法》和《关于开展2023年“之江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2023〕29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开展了2023年“之江助学金”评选工作。经学生个人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审核和学校审批,拟确定刘怡雯等20位同学获2023年“之江助学金”,现公示(名单见附件)5个工作日(截止12月13日)。
如有异议,请与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商城315)联系:0791-87118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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