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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励志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年09月30日 19:07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赣助中心〔202415号)和《江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发〔2023〕35号)规定,为做好2024年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学校印发工通知。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及下达的名额,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见附件1审工作通知。

(二)学院确定评选方案。各学院成立资助工作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校关于好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研究制定评审推荐方案,报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并在学院范围内公布。

时间要求:20249月30日前

(三)宣传动员。各班级成立民主评议小组,召开主题班会,宣传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宣传《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修订版)》保人人知晓动员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积极参评。

时间要求:2024108日前

(四)学生申请。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及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2023-2024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学业及其他优秀或表现特别突出相关佐证材料。

时间要求:20241010日前

(五)资格审查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从政治品格、操行表现、学成绩三个方面对参学生进行主体资格审查。操行表现认定参照《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暂行规定》执行,学业成绩上一学年必修课成绩平均分排名同一专业或班级前30%且上一学年必修课程无不及格。

时间要求:20241011日前

公示符合资格条件学生名单各班级公审查后符合主体资格条件的参评学生名单。公异议组织参评学生提交综合素质业绩材料

)综合测评。各班级收集、整理参评学生提交的业绩材料,召开民主评议会,依据《江西中医药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和《江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素质加分计算办法》(见附件11)开展综合素质测评,计算综合考评成绩。

)公示测评结果。各班级对综合测评结果进行排名,并在班级范围公示3天,公示内容应至少包括姓名、学号、参评学生学业成绩排名、综合素质业绩清单及测评分数、综合考评成绩及排名等。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资助工作组。

时间要求:20241018日前公示完毕

(九)学院审核推荐。各学院召开资助专题会议集体审核各班级申请材料和测评结果,择优推荐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正反打印)的国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业绩清单、示照片、《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4)、《2023-2024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名单汇总表》(见附件5一式三份报资助办。如果存在同年级同专业不同班级学生,另附加说明(见附件12)。

时间要求:2024年10月23日前公示完毕

(十)学校评审与公示。学校召开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对各学院评审程序和推荐的候选人业绩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名单,报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评定。

二、学校励志奖学金

(一)名额分配。资助办参考各学院班级及人数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政策宣传。各学院各班级需召开动员专题会议,组织学生全面传达和认真学习《江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励志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修订版)》和本通知有关要求,确保政策宣讲到位,并要求全班同学在本通知后签名知晓。

时间要求:20249月30日前

(三)学生申请。学院、班级组织符合学校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向班级提出书面申请,按照填写说明(见附件6提交《学校励志奖学金申请申批表》(见附件7、上一学年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以及业绩清单及支撑材料。

时间要求:20241010日前

(四)班级审查、公示和推荐。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对提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班级公示,公示需至少包括学院、班级、姓名、学号、必修课成绩及平均分、排名、业绩清单等,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在全班范围内示无异议后,将民主评议报告、初审汇总名单、个申请审批表及相关业绩材料一并上报学院。学业成绩上一学年必修课成绩平均分排名同一专业或班级前30%且上一学年必修课程无不及格。

时间要求:20241018日前

(五)学院公示、审核和评选。各学院对提出申请的学生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需至少包括学院、班级、姓名、学号、必修课成绩及平均分、排名、业绩清单等,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召开会议,公布分配名额,商定评审方案,审核各班级主评议报告、推荐名单及业绩材料。初步确定获得学校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召开学院会议集体审定通过在全院范围内公5后,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正反打印)的学校励志奖学金评审报告、示照片、《2023-2024学年学校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8)、《学校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每份申请审批表右上角用铅笔编号,并与初审名单表的编号相对应)、《2023-2024学年学校励志奖学金评审名单汇总表》(见附件92023-2024学年学校励志奖学金学院评议登记表》(附件10)一式三份报资助办。

时间要求:20241023日前公示完毕

(六)学校审批。资助办将相关材料提交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评审结果在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执行有力。各学院要充分把握重要时间节点,特别是在奖助学金评审期间将“十不准”制度宣传到每位师生,要时刻告诫提醒他们必须严格遵守“十不准”,要把“十不准”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决做到红线不能碰,底线不能踩。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各学院要进一步强化学生资助工作运行机制,明确分管资助工作的学院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完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院(系)认定工作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三级资助工作机制,确保学生资助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三)完善工作方式,提升育人实效。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励志奖学金设立的教育意义,将诚信、励志、感恩、社会责任感融入奖助学金的评比环节,大力推进资助育人工作,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四)加强多方监督,畅通投诉渠道。各学院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形成学院、学生及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管体系,确保信息畅通,多方听取不同学生群体的意见,让学生有问题、有困难时知晓反映渠道,对学生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损害学生利益的事情发生。

学校对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进行专门监督,设立维权热线87118662(资助办)和邮箱jzzz@jxutcm.edu.cn,接受同学申诉和投诉;各学院要加强领导和监督,对已获得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如发现弄虚作假,应及时上报,一经核实,取消其受助资格,追回所发的奖学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追责。

 


1.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23-2024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3.2023-2024学年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样表

4.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名单表

5.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名单汇总表

6.2023-2024学年学校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模板

7.2023-2024学年学校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8.2023-2024学年学校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

9.2023-2024学年学校励志奖学金评审名单汇总表

10.2023-2024学年学校励志奖学金学院评议登记表

11.江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综合素质加分计算办法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20249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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