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和《江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发〔2022〕35号)规定,为做好2024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一)名额分配。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资助办)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总人数,80%等额分配给各学院,20%实行差额评审(见附件1)。
(二)政策宣传。各学院各班级需召开动员专题会议,组织学生全面传达和认真学习《江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发〔2022〕35号)、《江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综合素质加分计算办法》(见附件10)、《关于印发<江西中医药大学资助工作操作流程与规范>的通知》《江西省学生资助工
作“十不准”(修订版)》和本通知有关要求,确保政策宣讲到位,并要求全班同学在本通知后签名知晓。
时间要求:2024年9月13日前。
(三)公示位居班级前10%的学生名单。各学院对必修课成绩位居班级前10%的学生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需至少包括学院、班级、姓名、学号、上一学年每门必修课成绩、必修课平均分班级排名等信息(见附件3),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时间要求:2024年9月16日前。
(四)学生申请。各学院、各班级开展国家奖学金政策宣传活动,组织符合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向班级提出书面申请,按照填写说明(见附件5)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上一学年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业绩清单及支撑材料。
时间要求:2024年9月19日前。
(五)班级审查、公示和推荐。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对必修课成绩位居班级前10%的学生在班级内进行公示,公示需至少包括学院、班级、姓名、学号、上一学年每门必修课成绩、必修课平均分班级排名、业绩清单等信息(见附件3),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放弃申请的学生组织签名。公示无异议后,将民主评议报告、初审汇总名单、个人申请审批表、相关业绩材料、成绩单、公示材料等一并上报本学院,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要严格审核申请学生的资格,确保申请人在2023-2024学年期间的必修课成绩无不及格。
时间要求:2024年9月23日前。
(六)学院公示、审核和评选。各学院对所有提出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院、班级、姓名、学号、学业测评成绩总分、综合素质清单等信息(见附件6)。
时间要求:2024年10月1日前。
1.参评学生评审及公示。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召开会议,公布分配名额,商定评审方案(方案需含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展示的要求、1:3比例推荐名单等),审核各班级推荐名单及其业绩材料,在学院网站公示所有参评人的学院、班级、姓名、学号、学业测评成绩总分、综合测评排名、综合素质清单等信息(见附件7)。根据1:3比例组织学生进行综合素质展示,确定学院参评候选人名单。
2.候选人结果公示。对经过学院评审后的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根据排名先后推荐,注明等额或差额)在学院网站和张榜公示(不少于3天)(见附件8)。
3.学院评审推荐。综合测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组织召开评审会,评审会要求重点对学生的业绩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特别对学生公开发表的论文、立项的课题进行必要性的提问。同时,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依次推荐拟参加学校等额评审、差额评审候选人,报学院党政联席会集体研究决定。
4.材料提交。校级评审会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正反打印)的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班级和学院公示照片、《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公示表》(见附件8)、《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差额汇总表》(见附件9)《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等额评选汇总表》(见附件11)报资助办。学院推荐参评学生做好PPT在校级评审会进行业绩展示和汇报。全校评审结束后,将所有推荐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电子版成绩单(教务处盖章)、业绩佐证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的《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交至资助办。学号与年级不符的,另请补充书面说明(模板见附件12)。
时间要求:2024年10月1日前完成评审、公示和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正反打印)的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公示照片、《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公示表》《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差额汇总表》《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七)学校审批。学校召开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对各学院报送的等额和差额名单分别进行评审。其中,差额评审要求学生进行个人综合素质展示。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时间要求:2024年10月10日前召开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4年10月10日——10月16日学校公示
二、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执行有力。各学院要充分把握重要时间节点,特别是在奖助学金评审期间将《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宣传到每位师生,要时刻告诫提醒他们必须严格遵守“十不准”,要把“十不准”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决做到红线不能碰,底线不能踩。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各学院要进一步强化学生资助工作运行机制,明确分管资助工作的学院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完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学院认定工作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三级资助工作机制,确保学生资助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三)完善工作方式,提升育人实效。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国家奖学金设立的教育意义,将诚信、励志、感恩、社会责任感融入奖助学金的评比环节,大力推进资助育人工作,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四)加强多方监督,畅通投诉渠道。各学院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公布信息反馈信箱,形成学院、学生及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管体系,确保信息畅通,多方听取不同学生群体的意见,让学生有问题、有困难时知晓反映渠道,对学生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损害学生利益的事情发生。
学校对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进行专门监督,设立维权热线87118662(资助办)和邮箱jzzz@jxutcm.edu.cn,接受同学申诉和投诉;各学院要加强领导和监督,对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如发现弄虚作假,应及时上报,一经核实,取消其受助资格,追回所发的奖学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追责。
附 件
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公示信息表
4.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
5.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模板说明
6.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公示表
7.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参评学生公示表
8.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公示表
9.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差额参评名单汇总表
10.江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综合素质加分计算办法
11.江西中医药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等额评审汇总表
12.江西中医药大学关于国家奖学金参评学生XXX的情况说明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