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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年09月10日 12:52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和《江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发〔202235号)规定,为做好2024年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一)名额分配。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资助办)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总人数,80%等额分配给各学院,20%实行差额评审(见附1)。

(二)政策宣传。各学院各班级需召开动员专题会议,组织学生全面传达和认真学习《江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校发〔202235号)、《江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综合素质加分计算办法》(见附件10)、《关于印发<江西中医药大学资助工作操作流程与规范>的通知》《江西省学生资助工

“十不准”(修订版)》和本通知有关要求,确保政策宣讲到位,并要求全班同学在本通知后签名知晓。

时间要求:20249月13日前

(三)公示位居班级前10%的学生名单。各学院对必修课成绩位居班级前10%的学生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需至少包括学院、班级、姓名、学号、上一学年每门必修课成绩、必修课平均分班级排名等信息(见附件3),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时间要求:20249月16日前

(四)学生申请。学院、班级开展国家奖学金政策宣传活动,组织符合国家奖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向班级提出书面申请,按照填写说明(见附件5)提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上一学年学业成绩综合测评成绩、业绩清单及支撑材料。

时间要求:20249月19日前

(五)班级审查、公示和推荐。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对提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对必修课成绩位居班级前10%的学生在班级内进行公示,公示需至少包括学院、班级、姓名、学号、上一学年每门必修课成绩、必修课平均分班级排名、业绩清单等信息(见附件3),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放弃申请的学生组织签名。公示无异议后,将民主评议报告、初审汇总名单、个申请审批表、相关业绩材料成绩单、公示材料等一并上报本学院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要严格审核申请学生的资格,确保申请人在2023-2024学年期间的必修课成绩无不及格。

时间要求:20249月23日前

(六)学院公示、审核和评选。各学院对所有提出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学院、班级、姓名、学号、学业测评成绩总分、综合素质清单等信息(见附件6)。

时间要求:2024101日前

1.参评学生评审及公示。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召开会议,公布分配名额,商定评审方案(方案需含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展示的要求、1:3比例推荐名单等),审核各班级推荐名单及业绩材料,在学院网站公示所有参评人的学院、班级、姓名、学号、学业测评成绩总分、综合测评排名、综合素质清单等信息(见附件7)。根据1:3比例组织学生进行综合素质展示,确定学院参评候选人名单。

2.候选人结果公示。对经过学院评审后的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根据排名先后推荐,注明等额或差额)在学院网站和张榜公示(不少于3天)(见附件8)。

3.学院评审推荐综合测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组织召开评审会,评审会要求重点对学生的业绩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特别对学生公开发表的论文、立项的课题进行必要性的提问。同时,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依次推荐参加学校等评审评审选人,学院党政席会集体究决定。

4.材料提交。校级评审会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正反打印)的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班级和学院示照片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公示表》(见附件8)、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差额汇总表》见附9)《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等额评选汇总表》(见附件11)报资助办。学院推荐参评学生做好PPT在校级评审会进行业绩展示和汇报。全校评审结束后,将所有推荐获得国家奖学金的电子版成绩单(教务处盖章)、业绩佐证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的《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交至资助办学号与年级不符的,另请补充书面说明(模板见附件12)。

时间要求:2024101日前完成评审、公示和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正反打印)的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示照片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公示表》《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差额汇总表》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七)学校审批。学校召开本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对各学院报送的等额和差额名单分别进行评审。其中,差额评审要求学生进行个人综合素质展示。评审结果在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时间要求:202410月10日前召开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410月10——10月16日学校公示

、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执行有力。各学院要充分把握重要时间节点,特别是在奖助学金评审期间将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宣传到每位师生,要时刻告诫提醒他们必须严格遵守“十不准”,要把“十不准”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决做到红线不能碰,底线不能踩。

(二)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各学院要进一步强化学生资助工作运行机制,明确分管资助工作的学院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进一步完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学院认定工作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三级资助工作机制,确保学生资助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三)完善工作方式,提升育人实效。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国家奖学金设立的教育意义,将诚信、励志、感恩、社会责任感融入奖助学金的评比环节,大力推进资助育人工作,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四)加强多方监督,畅通投诉渠道。各学院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公布信息反馈信箱,形成学院、学生及社会共同参与的监管体系,确保信息畅通,多方听取不同学生群体的意见,让学生有问题、有困难时知晓反映渠道,对学生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损害学生利益的事情发生。

学校对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进行专门监督,设立维权热线87118662(资助办)和邮箱jzzz@jxutcm.edu.cn,接受同学申诉和投诉;各学院要加强领导和监督,对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如发现弄虚作假,应及时上报,一经核实,取消其受助资格,追回所发的奖学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追责。

 



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3.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公示信息表

4.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

5.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模板说明

6.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学生公示表

7.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参评学生公示表

8.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公示表

9.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差额参评名单汇总表

10.江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综合素质加分计算办法

11.江西中医药大学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等额评审汇总表

12.江西中医药大学关于国家奖学金参评学生XXX的情况说明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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