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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4-10-30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赣助中心〔202415号)《江西中医药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发〔2019〕62号)等助学金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国家学金和学校助学金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

(一)评审对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全日制本科(含预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评审标准与条件

1.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分为三个档次。

2.国家助学金申请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4)勤奋,积极向上;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属我校全日制在校注册困难生。

(三)评审程序

1.政策宣传。各学院各班级辅导员或班主任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江西中医药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发〔2019〕62号)和《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修订版)》和本通知等国家助学金相关文件,合理分配国家助学金名额(见附件1)。

时间要求:2024113日前

2.个人申请。各班级组织符合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向班级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纸质版《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2)

时间要求:2024116日前

3.班级推荐。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对提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测评,确定推荐名单后在全班范围内无异议后,推荐名单、《国家助学金评议登记表》(见附件5)及其支撑材料报所在学院。

时间要求:20241110日前

4.学院审核。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审核各班级推荐名单,初步审核获得助奖学金候选人名单,集体审定通过在全院范围内公5个工作日后,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正反打印)的《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3份)、《2024-2025学年国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国家助学金评议登记表》、公示照片、评审报告报资助办

时间要求:202411月13日前召开学院会议

         202411月19日前公示结束、报送材料

5.学校审批。资助办将相关材料提交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结果在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二、学校助学金

(一)评审对象

学校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全日制本科(含预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

1.未获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的注册困难学生。

2.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注册困难学生。

(二)评审标准与条件

1.学校助学金分为三个档次,分别为每生每年1800元、1500元和1200元。

2.学校助学金的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为2024-2025学年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生。

(三)评审程序

1.政策宣传。各学院各班级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江西中医药大学本专科生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0〕39号)和《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修订版)》等学校助学金相关文件,合理分配学校助学金名额(见附件1)

时间要求:2024113日前

2.个人申请。各学院、班级开展学校助学金政策宣传活动,组织符合学校助学金评选条件的学生向班级提出书面申请,提交《学校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

时间要求:2024116日前

3.班级推荐。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测评,确定推荐名单后在全班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将汇总名单、《学校助学金评议登记表》(附件6)及其支撑材料报学院。

时间要求:20241110日前

4.学院审核。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组审核各班级推荐名单,初步审核获得助奖学金候选人名单,集体审定通过后,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正反打印)的《学校助学金申请审批表》《2022-2023学年学校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学校助学金评议登记表》和公示照片报资助办。

时间要求:202411月13日前召开学院会议

         202411月19日前公示结束、报送材料

5.学校审批。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汇总、审核各学院提交的学校助学金评审报告、获助学生初评名单及资助档次,提交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评审,确定学校助学金建议名单,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5个工作日。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助学金评定工作,广泛宣传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等相关政策,确保人人知晓。要严格执行各项资助政策,精准识别、统一标准、规范程序、精准资助、公开公正,坚决杜绝优亲厚友、暗箱操作、轮流坐庄、平均分配,确保助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班级民主评议小组名单要有广泛的代表性,需提前公示,并确保无异议。评议前严格审查参评学生材料,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上,助学金档次与困难等级相匹配。

(三)各学院各班级要把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低收入人群、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以及受灾情影响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作为重点资助对象。

)要加强受助学生爱国爱党、自立自强、感恩诚信、社会责任教育,引导学生合理使用助学金,确保助学金用于学生基本学习生活开支。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国助金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请各学院尽做好受助学生社会保障卡信息收集、计工作,并将学生受助情况告知其监护人

)学校将对助学金评审工作进行专门监督,设立维权热线0791-87118662(资助办)和邮箱jzzz@jxutcm.edu.cn,接受学生申诉和投诉;各学院要加强教育管理,对受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查。对已获得助学金的学生,如发现弄虚作假,应及时上报,一经核实,取消其受助资格,追回所发的助学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追责。

1.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和学校助学金名额表

2.江西省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2024-2025学年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

4.学校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5.国家助学金评议登记表

6.学校助学金评议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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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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