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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2024级新生(含专升本)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暨困难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4-09-10浏览次数:

各学院:                                

困难生认定工作是实现精准资助的前提,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赣教发2019〕6号)和《江西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校发〔2019〕62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实际,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2024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暨困难生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名单;

)其他情况导致学生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含预科专升本)。

二、 认定条件及依据

(一)申请困难生认定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4.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5.在校学习生活基本支出存在困难,生活俭朴。

(二)困难生认定依据

1.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收入、财产、债务等情况。

2.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素。主要指校园地、生源地经济发展水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学校收费标准等情况。

3.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新冠疫情、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

4.学生消费因素。主要指学生消费的金额、结构等是否合理。

5.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主要包括家庭负担、劳动力及职业状况等。

三、认定等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分为特别困难(甲等)和一般困难(乙等)两个等级。

(一)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验其相关证件原件或佐证材料,可认定为特别困难(甲等)生:

1.经地方政府确认的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

2.经地方政府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3.经地方政府确认的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4.经地方政府确认的孤儿学生;

5.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6.经地方政府确认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7.经残联确认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8.经地方政府确认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

9.享受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经济特别困难家庭学生,因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或意外伤害、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导致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10.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

11.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二)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经查验其佐证材料,可认定为一般困难(乙等)生:

属于父母一方因残疾或其他原因丧失劳动力、父母一方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家庭遭遇突发事件、家庭收入来源单一且收入低、多子女上学、家庭成员长期患病、受疫情影响比较严重或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四、认定程序

(一)宣传动员。各学院应广泛动员,学习宣传《江西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校发〔2019〕62号)和本通知有关要求,确保相关政策宣讲全覆盖,人人知晓。

时间要求: 20249月10日前完成。

(二)个人申请。学生如实填报《江西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并将《申请表》、申请书、《江西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指标量化细则》(见附件2)及相关支撑材料交至辅导员

时间要求:2024918日前完成。

(三)班级民主评议

1.辅导员公布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导出名单(见电子版附件3);

2.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收集、整理相关申请材料,核验特殊类型困难学生的有效证件,综合运用电话函询、信函索证、个别访谈等方式核实其他类型困难学生与申请理由相关联的佐证材料以及《量化表》所反映的信息并量化评分,汇总形成《江西中医药大学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简况表》(以下简称《简况表》)(见附件4);

3.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辅导员主持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依据《简况表》介绍每位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民主评议小组在综合考虑学生本人日常消费、佐证材料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主要因素(量化得分)等情况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充分评议,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和困难等级,并填写《江西中医药大学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登记表》(见附件5)。民主评议过程和结果应如实记录在案。

4.班级公示。在班级范围内公示民主评议结果。无异议后,将班级认定汇总表、登记表、申请表、量化表、佐证材料、公示照片等上交所属学院资助工作组。

5.辅导员将《江西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注册)汇总表》(见附件6)、《江西中医药大学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登记表》、佐证材料、量化表、简况表等材料报所在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审核。

时间要求:2024928日前完成。

(四)学院审核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各班民主评议小组上报的评议结果进行审核,严把困难生主体资格关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困难等级,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不得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敏感信息和隐私。

时间要求:学院于20241016日前将电子版初审名单交资助办进行预审,结束后,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交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五)学校审批。学校资助管理办公室汇总、审核各学院认定结果,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

五、工作原则和要求

(一)坚持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定量评价和定性分析,更加准确、全面地了解学生家庭真实经济状况。

(二)坚持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既做到认定内容、程序、方法等透明,确保认定公正,也要尊重和保护学生隐私,严禁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

(三)坚持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既要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主动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也要充分尊重学生个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

(四)困难生认定过程中,各学院务必加强对新生班级困难生认定工作的指导和督查,防止操作不规范、程序不到位等现象。

(五)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生时,无需到村委会(居委会)等部门开具证明材料。但非全国资助系统导出名单(自采集名单)且属优先保障对象要求提供佐证材料。

(六)各学院要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要求学生或监护人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必要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学校将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追回资助资金,并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相应处分。

联系人:赖老师  联系电话:0791-87118662

意见反馈信箱:jzzz@jxutcm.edu.cn


附件:

1.江西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注册)申请表

2.江西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指标量化细则

3.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导出名单

4.江西中医药大学认定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简况表

5.江西中医药大学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登记表

6.江西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注册)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20249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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