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应善良福利基金会通知要求,为做好“应善良助学金”管理工作,确保受助学生如期获得助学金,请相关学院组织完成2020级、2021级、2022级、2023级受助学生综合鉴定材料报送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组织受助学生在线填写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在校综合表现鉴定表有关信息,由学院统一打印后,辅导员老师出具鉴定意见、学院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行政公章,此表一式两份。
二、受助学生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成绩单由学院统一打印,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三、请于3月22日前将受助学生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在校综合表现鉴定表及成绩单交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附件:应善良在校综合表现鉴定表 (填写样表)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