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江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学费减免管理办法》(校发[2022]35号)文件精神,学校近期将开展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在校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第二学士学位,不含2024届毕业学生),在学制规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而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正在办理退学或转学手续的学生、定向培养学生的学生不予以学费减免。
二、减免条件
(一) 学生本人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4.生活俭朴,勤俭节约;
5.学习态度端正,积极进取;
6.积极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参加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
(二)学生家庭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
1.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或无法定抚养人的“事实孤儿”。
2.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等国家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
3.父母双方重病、残障丧失基本劳动能力,家庭生活以救济为主,无其他经济来源者;
4.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性变故,导致家庭经济极其困难,而无力支付当年学费者;
5.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经济极其困难,无法支付学费者,或者其他符合政策性减免学费的学生。
三、减免等级
学费减免分设二档:全免、1/2减免。各学院全免、1/2减免原则上按1:2的比例分配名额,如有特殊情况,学院可适当调整。
四、申办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本人应诚信填写《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见附件2)(附件2交各学院学办保存),如实报告家庭经济情况,必要时可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二)班级评议。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学生个人申请表对照减免条件,准确把握学生家庭经济真实情况和困难程度,在此基础上充分开展民主评议,初步确定班级学费减免名单和减免等级,报所在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审核。
(三)学院审查。学院资助认定工作组织召开资助工作专题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减免学费的学生名单、减免等级和减免金额,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四)学校审批。学校资助办汇总、核实各学院学费减免材料无误后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并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报送学校计划财务处予以落实减免政策。
五、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应加强资助政策宣传,组织开展诚信、感恩、励志主题教育。
(二)各学院应严格执行《江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学费减免管理办法》(校发[2022]35号)文件精神和本通知要求,规范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把主体资格关、民主评议关、公示监督关,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注意保护受助学生的隐私。
(三)受助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中止、取消其减免学费资格,并责令补齐已减免学费:
1.因违规违纪受学校纪律处分;
2.弄虚作假,瞒报、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
3.生活铺张浪费、抽烟或酗酒,造成不良影响。
(四)请各学院将学费减免相关材料,包括《江西中医药大学学费减免情况一览表(学院)》(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见附件3)以及《学院减免学费评审情况报告》,于5月28日前交到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黄苏娟,联系电话:87118662。
附件:
1.2024-2025学年各学院学生学费减免指标分配表
2.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
3.江西中医药大学减免学费情况一览表(学院)
4.2024-2025学年江西中医药大学教育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特此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