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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4-04-26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江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学费减免管理办法》(校发[2022]35号)文件精神,学校近期将开展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在校在籍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第二学士学位,不含2024届毕业学生,在学制规年限内未完成学业而延长学习年学生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正在办理退学转学手续的学生定向培养学生的学生不予以学费

二、减免条件

(一) 学生本人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4.生活俭朴,勤俭节约;

5.学习态度端正,积极进取;

6.积极申请办理助学贷款,参加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

(二)学生家庭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

1.父母双亡、无任何经济来源的孤儿或无法定抚养人的“事实孤儿”。

2.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等国家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

3.父母双方重病、残障丧失基本劳动能力,家庭生活以救济为主,无其他经济来源者;

4.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性变故,导致家庭经济极其困难,而无力支付当年学费者;

5.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经济极其困难,无法支付学费者,或者其他符合政策性减免学费的学生。

三、减免等级

学费减免分设档:全免、1/2减免。各学院全免、1/2减免原则上1:2的比例分配名额,如有特殊情况,学院可适当调整

四、申办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本应诚填写《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见附件2(附件2交各学院学办保存如实报告家庭经济情况时可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二)班级评议。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学生个人申请表对照减免条件,准确把握学生家庭济真实况和困难程,在此基础充分开展主评议,步确定班级学费减免名单和减免等级,报所在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审核

(三)学院审查。学院资助认定工作组织召开资助工作专题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减免学费的学生名单、减免等级和减免金额,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四)学校审批。学校资助办汇各学院学费减免材料无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并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报送学校计划财务处以落实减政策。

五、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应加强资助政策宣传,组织开展信、感恩、励志题教育

(二学院应严格执行《江西中医药大学本科生学费减免管理办法》(校发[2022]35号)文件精神和本通知要求,规范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把主体资格关、民主评议关、公示监督关,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注意保护受助学生的隐私。

(三助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中止、取消其减免学费资格,并责令补齐已减免学费:

1.因违规违纪受学校纪律处分;

2.弄虚作假,报、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

3.生活铺张浪费、抽烟或酗酒造成不良影响

(四各学院将学费减免相关材料包括《江西中医药大学学费减情况览表(学院》(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见附件3)以及《学院减免学费评审情况报告》,于528日前交到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黄苏娟,联系电话:87118662。

附件:

1.2024-2025学年各学院学生学费减免指标分配表

2.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

3.江西中医药大学减免学费情一览(学院

       4.2024-2025学年江西中医药大学教育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特此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2024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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