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级学生“应善良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2-11-15浏览次数:

 

各学院:

经我校积极申请,在省港澳事务办公室协助支持下,香港应善良福利基金会决定在我校2022级学生中继续设立“应善良助学金”,无偿资助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完成学业。为做好此次善良助学金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2022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资助名额:30名

三、资助金额:每生每学期资助1750元,连续资助4年,分8学期发放。

四、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应善良助学金”。

   1.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完成学业的注册困难学生;

   2.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修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

   3.学习态度端正、勤刻苦、积极进取,生活节俭朴素、乐善助人

五、评审程序

   1.推荐名额分配。实行1:1.5差额评审,学校依据学院2022级困难生学生基数和一定比例将推荐名额分配给各学院

   2.宣传动员。各学院将本通知印各班级,做好宣传动员,确保“应善良助学金政策和要求宣讲到位,做到全覆盖,人人知晓。

   3.学生个人申请。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江西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注册)申请表》,填写《江西中医药大学应善良助学金申批表》(一式三份,样表见附件4)。

   4.级民主评议。各班级依据评审条件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至推荐1名学生报所在学院评选。

   5.学院评选推荐学院资助工作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各班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审核,确定参评“应善良助学金候选人名单,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必须列出资助办和纪委监督电话,公示内容不得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敏感信息和隐私。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应善良助学金”候选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11月23日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汇总表发至1051879899@qq.com邮箱。

   6.学校评报。学校组织召开“应善良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对各学院推荐参学生材料进行审议45名受助学生候选人中按照评审委员会投票数量由高到低确定30名受助学生名单,并在校园及校园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 “应善良助学金领导小组审定,报应善良福利基金会审批。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2022级学生“应善良助学金”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从家庭经济状况、思想道德品质和操行表现、学习、生活作风等方面严把学生主体资格,选推荐程序规范、合理,做中选优。如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获评学生在违法违纪规、活作风奢侈、学习成绩合格等原因被取消资格,不再予以替补,并减扣关学院下一年度推荐名额

   2.学院将学校评通过受助学生的纸质版材料(申请书(A4纸大小)原件一份、复印件2份;《江西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注册)申请表》一份、复印件2份;学院审核、盖章后的《江西中医药大学应善良助学金申批表》(附件2原件一式三份须于2022年12月1日下班前报送资助办,子版发至1051879899@qq.com邮箱。材料报送地点:资助办(商城315),联系人:刘昊威   联系电话:87118662。

附件1:2022应善良助学”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江西中医药大学应善良助学金申批表》

3:《江西中医药大学2022级“应善良助学金”参评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4:江西中医药大学应善良助学金申批表样表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梅岭大道1688号 邮编:3300041

版权所有 江西中医药大学 赣ICP备13005956号

中国学生资助公众号

江中资助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