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经我校积极申请,在省港澳事务办公室协助和支持下,香港应善良福利基金会决定在我校2022级学生中继续设立“应善良助学金”,无偿资助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完成学业。为做好此次“应善良助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2022级全日制本科生。
二、资助名额:30名。
三、资助金额:每生每学期资助1750元,连续资助4年,分8学期发放。
四、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应善良助学金”。
1.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完成学业的注册困难学生;
2.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修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积极进取,生活节俭朴素、乐善助人。
五、评审程序
1.推荐名额分配。实行1:1.5差额评审,学校依据各学院2022级困难生学生基数和一定比例将推荐名额分配给各学院。
2.宣传动员。各学院将本通知印发至各班级,做好宣传动员,确保“应善良助学金”政策和要求宣讲到位,做到全覆盖,人人知晓。
3.学生个人申请。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江西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注册)申请表》,填写《江西中医药大学应善良助学金申批表》(一式三份,样表见附件4)。
4.班级民主评议。各班级依据评审条件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至少推荐1名学生报所在学院评选。
5.学院评选推荐。学院资助工作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各班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审核,确定参评“应善良助学金”候选人名单,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必须列出资助办和纪委监督电话,公示内容不得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敏感信息和隐私。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应善良助学金”候选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于11月23日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汇总表发至1051879899@qq.com邮箱。
6.学校评审上报。学校组织召开“应善良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对各学院推荐参评学生材料进行审议,从45名受助学生候选人中按照评审委员会投票数量由高到低确定30名受助学生名单,并在校园及校园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 “应善良助学金”领导小组审定,报应善良福利基金会审批。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2022级学生“应善良助学金”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从家庭经济状况、思想道德品质和操行表现、学习态度、生活作风等方面严把参评学生主体资格,评选推荐程序规范、合理,做到“困中选优”。如审核把关不严,导致获评学生后续存在违法违纪违规、生活作风奢侈、学习成绩不合格等原因被取消资格,不再予以替补,并减扣相关学院下一年度推荐名额。
2.各学院将学校评审通过拟受助学生的纸质版材料(申请书(A4纸大小)原件一份、复印件2份;《江西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注册)申请表》一份、复印件2份;学院审核、盖章后的《江西中医药大学应善良助学金申批表》(附件2)原件一式三份须于2022年12月1日下班前报送资助办,电子版发至1051879899@qq.com邮箱。材料报送地点:资助办(商城315),联系人:刘昊威 联系电话:87118662。
附件1:2022级“应善良助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2:《江西中医药大学应善良助学金申批表》
附件3:《江西中医药大学2022级“应善良助学金”参评推荐学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4:江西中医药大学应善良助学金申批表样表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