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扶助工作,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学生申请困难生注册的条件及所需材料和操作流程公布如下:
申请困难生注册的条件:
一、甲等困难学生认定条件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并经过规定程序认定,即可确认为甲等困难学生。
1.学生家庭属低保收入须有相应证明。
2.学生本人月生活消费在120元(含)以下者。
3.学生家庭人员由于严重疾病、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等原因,欠下巨额外债无力偿还,并有相关证明者。
4.属孤儿。
二、乙等困难学生认定条件
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并经过规定程序认定,即可确认为乙等困难学生。
1.学生本人月生活消费在120—150元者。
2.学生属单亲或由于父母离异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短时困难者。
三、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予认定为困难学生。
1.学生本人月生活费超过150元以上者。
2.有电脑、手机、CD机、数码相机等高档消费品者。
3.经常吸烟、酗酒、宴请同学等行为者。
4.由于建房购房、结婚、做生意等原因欠下巨债者。
5.同学举报或学生管理部门认定有奢侈消费行为者。
申请困难生注册所需材料:
一、
二、
申请困难生注册操作流程:
一、学生本人向班主任(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
二、班主任(辅导员)直接了解并掌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三、班主任(辅导员)组织全班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初步确定认定对象。
四、院(部)学生党总支或学生党支部组织填写“江西中医学院困难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并进行审查,进一步确认认定对象。
五、院(部)组织公示一周。
六、报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审核,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七、院(部)组织填写《江西中医学院困难学生认定登记表》,报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存档。
(注:困难生注册时间:对于甲、乙等困难生的认定,一般在每学年上学期10月份和下学期4月份各进行一次。若学生出现突发性经济困难,可实行临时申请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