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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级学生“应善良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1年10月16日 16:59  点击:[]

各学院:

在省港澳事务办公室大力支持下,经学校积极申请,香港应善良福利基金会决定在我校2021级学生中继续设立“应善良助学金”,无偿资助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完成学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金额:每生每学期资助1750元,连续资助4年,分8学期发放。

   二、资助对象:2021级全日制本科生。

   三、评定条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应善良助学金”。

1.因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完成学业的注册困难学生;

    2.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修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

3.学习和生活上能助人为乐、艰苦朴素、勤俭自强、奋发进取的学生

四、评审程序

应善良助学金评定实行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学校评审的四级程序进行差额评选。具体程序如下:

1.宣传动员。各学院各班级需宣传本通知有关要求,确保宣讲全覆盖,人人知晓。

2.学生个人申请。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江西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注册)申请表》,填写《江西中医药大学应善良助学金审批表》(一式三份,样表见附件1)。

3.级民主评议。各班级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推荐1名参评,并报所在学院资助工作组审核。

4.学院审核学院资助工作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各班民主评议结果进行审核,确定参评“应善良助学金”推荐名单,并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必须列出资助办和纪委监督电话,公示内容不得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敏感信息和隐私。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应善良助学金”参评推荐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由各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加盖学院公章,1028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电子版汇总表发至h02010311@qq.com。

5.学校评审。学校组织召开“应善良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对各学院推荐参学生材料进行审议确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在校园及校园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 “应善良助学金领导小组审定,报应善良福利基金会审批。

五、推荐名额分配: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名额(人)

学院

名额(人)

学院

名额(人)

中医学院

8

临床医学院

8

药学院

10

计算机学院

5

经管学院

4

人文学院

2

护理学院

2

针灸推拿学院

4

体育教学部

2

合计(人数):45

六、注意事项: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2021级学生“应善良助学金”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严关学生主体资格,确保评选、推荐程序规范、科学、合理

2.受助学生纸质版材料(申请书(A4纸大小)原件一份、复印件2份;《江西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注册)申请表》一份、复印件2份;学院审核、盖章后的《江西中医药大学应善良助学金审批表》(附件1原件一式三份和《江西中医药大学2021“应善良助学金”参评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份须于20211028下班前报送资助办,其中《江西中医药大学2021“应善良助学金”参评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发到h02010311@126.com。逾期未上报将取消该学院资助名额。

3.上报材料地点:资助办(商城315)

 联系人:黄苏娟   联系电话:87118662




附件1:《江西中医药大学应善良助学金审批表》

附件2:《江西中医药大学2021级“应善良助学金”参评推荐名单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202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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