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保障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平参与勤工助学活动,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充分发挥勤工助学的资助育人功能,学校将组织开展2020年秋季学期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热爱劳动,诚实守信,责任心强,道德品质良好;
4、学有余力,课余时间比较宽裕;
5、全日制本科、高职在校注册困难生。
二、招聘原则
坚持“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宗旨,遵循“自愿申请、信息公开、扶困优先、竞争上岗”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岗位类型:服务型(服务类)、技术型(教学科研助理岗)、管理型(行政管理类);
具体待聘岗位情况(见附件1)。
四、选聘程序
1、前期准备(10月19日—10月22日)
各学院告知2020级注册困难生勤工助学招聘相关信息并要求应聘者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每位学生至多只能应聘3个岗位。
2、现场双选(10月23日)
资助办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将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信息汇总,反馈给用工部门。10月23日(周五)下午2:30在校体育馆召开用工部门(每个用工部门至少2位老师参加)和2020级注册困难生招聘(双选)会。学生现场提交求职简历(见附件3)。
3、录用结果公示(10月26日)
资助办将拟录用学生信息在全校范围内统一公示。
4、上岗试用
试用期为一周,试用合格后正式上岗。
五、考核及薪酬待遇
勤工助学学生每月考核一次,考核合格者工资为320-440元/月。
六、工作要求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勤工助学招聘工作,将相关信息告知每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用工部门应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公平公正公开做好选聘工作,同时要尽力为勤工助学学生创造良好工作环境,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充分发挥资助育人成效。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