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同学: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8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伙食补贴的通知》(赣财教[2008]228号)精神,我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开展了2008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临时生活补贴的工作,补助对象为获得2008年国家助学金的同学,补助标准为每生每月40元,补贴期限为5个月,现已发到同学们的农行卡上,请同学们及时核查,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资助办联系(0791-7118662,顾老师)。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2009年2月18日
上一条:关于发放地震重灾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资助款项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资助金发放情况查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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