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作好我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确实为每位困难学生服务,现将我校申请贷款学生所需准备的相关材料及操作流程告知如下:
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所需准备的相关材料如下(所有材料必须用钢笔或黑色水笔填写) :
1、借款学生父母(监护人)的保证书(样本格式见下页或登录以下网址:http://172.17.17.24/zxd/ 下载)。
2、借款学生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需加盖证明与原件相符的派出所公章),如借款学生属未成年,则需准备其监护人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及监护人书面同意申请贷款证明原件。
3、借款学生父母(监护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需加盖证明与原件相符的派出所公章)。
4、借款学生父母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办)两级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原件)。
(生源地是九江、上饶、景德镇三设区市的借款学生只需准备2、3条的所需材料即可)
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操作流程如下:
1、借款学生向所在院(部)提交书面申请书及贷款所需材料。
2、院(部)对借款学生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对所提交材料进行初审。
3、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将国家助学贷款资格审查资料表册等材料发放给初审合格的贷款学生并组织其填写。
4、院(部)对填写了国家助学贷款资格审查资料表册等材料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的材料交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核查。
5、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将合格的学生材料汇总给相关银行进行审核,并将银行审核合格的学生名单告知相关院(部)。
6、约定银行及最后审核合格的借款学生签定借款合同及借款凭证等。
7、银行将贷款金额打入学校所在的相应帐户,借款学生获得贷款并充缴学费和住宿费。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保 证 书
中国工商银行______支行:
贵行对借款学生 发放国家助学贷款,充分体现了国家对经济暂时困难家庭的关心和扶持,作为借款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我们同意借款学生到贵行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并保证支持借款学生按时归还贷款本息。保证期间从借款学生不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之日起两年。
我们的具体住址是: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保证人(借款学生的) (签字)
保证人(借款学生的) (签字)
年 月 日
村(居)委会证明及行政公章或乡镇(街道办)证明及行政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