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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2021年05月19日 11:26  点击:[]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学费减免管理办法》(校发[2015]62号)文件精神,学校近期将开展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不含2021届毕业学生),在学制规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而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的学生、正在办理退学或转学手续的学生、定向培养学生及本学年受助总金额超过15000元(音乐治疗专业除外)的学生不予以学费减免。

二、减免条件

学生本人条件

1.遵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勤奋刻苦,好学上进;

4.积极参加校内外勤工助学活动;

5.积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特殊情况者除外)。

(二)学生家庭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注册困难生方可申请学费减免。

1.父母双亡、无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无经济来源的孤儿。

2.家庭收入极其微薄,人均收入在当年南昌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1年人均月收入610元)以下的烈军属等优抚对象。

3.由于父母重病、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父母失业或单亲家庭等其他原因,造成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年南昌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难以支付学费者。

4.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且经学校认定者。

三、减免等级

学费减免分设三档:全免、1/2减免、1/4减免。

四、申办程序

(一)学生申请。学生本人应诚信填写《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见附件2),如实报告家庭经济情况,必要时可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二)班级评议。班级民主评议小组根据学生个人申请表对照减免条件,准确把握学生家庭经济真实情况和困难程度,在此基础上充分开展民主评议,初步确定班级学费减免名单和减免等级,报所在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审核。

(三)学院审查。学院资助认定工作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各班民主评议小组上报的评议结果进行审查、集体研究决定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名单及减免等级,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办室。

(四)学校审批。学校资助办汇总、核实各学院学费减免材料无误后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示一周,并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报送学校计划财务处予以落实减免政策。

五、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应加强资助政策宣传,组织开展诚信、感恩、励志主题教育。

(二)各学院应严格执行《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学费减免管理办法》(校发[2015]62号)文件精神和本通知要求,规范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把主体资格关、民主评议关、公示监督关,确保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同时注意保护受助学生的隐私。

(三)受助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中止、取消其减免学费资格,并责令补齐已减免学费:

1.因违规违纪受学校纪律处分;

2.弄虚作假,瞒报、谎报家庭经济情况或本人生活状况;

3.生活铺张浪费、抽烟或酗酒,造成不良影响。

(四)请各学院将学费减免相关材料,包括《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纸质版1式2份,见附件2)《江西中医药大学学费减免情况一览表(学院)》(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见附件3)以及《学院减免学费评审情况报告》,于6月11日前交到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水明,联系电话:87118662。

附件:

1.2021-2022学年全校各专业学费情况一览表

2.江西中医药大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

3.江西中医药大学减免学费情况一览表(学院)

 

特此通知。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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