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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0年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通知
2021年04月08日 15:53  点击:[]

各相关部门:

进一步促进我校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的健康发展,激励更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强自立,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根据《江西中医药大学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校发【20142号)精神,现决定开展2020学生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上进;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评选年度内无必修课不及格;

4.在勤工助学工作中,责任心强,踏实肯干,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表现突出,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所在工作部门反映良好。

二、评选名额

“先进个人”评选名额为部门勤工助学总人数的20%左右,人数少于5人的部门,视学生日常表现可推荐1名。

三、评选程序

1. 各用工部门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申请,如实填写《江西中医药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报表》(附1)。

2. 各用工部门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审核和评议,确定本部门推荐名单。评选工作要求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各用部门负责勤工助学工作的老师组织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评选、推荐工作并填写《江西中医药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统计表》(附2)。

四、奖励与表彰

请各用部门于2021422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的评选材料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为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的学生,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并享有下一年度本岗位优先续聘的权利。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将组织人员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给予表彰,并举办勤工助学先进个人事迹展。

联系人:李老师15180166206 邮箱:492592905@qq.com

 

附件:

1、2020年度江西中医药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报表

2、2020年度江西中医药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统计表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20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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