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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暨困难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0年09月08日 20:51  点击:[]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扶贫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和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实现精准识别、精准资助,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根据《江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的通知》(赣教发2019〕6号)和《江西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校发〔2019〕62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暨困难生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认定程序

困难生认定实行本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学校审批的四级认定程序,采取线上系统申请为主,线下申请为补充的认定方式。各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班主任、辅导员代表等相关人员参加的认定工作组,各班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学生代表人数应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人数的30%。具体程序如下:

(一)各学院各班级需召开动员专题会议,学习宣传《江西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暂行办法》(校发〔2019〕62号)和本通知有关要求,确保政策宣讲全覆盖,人人知晓。同时,通知申请学生登入“学生资助服务平台”进行信息激活(具体操作见电子版附件1)。

时间要求:2019级以上学生已通知完成;

2020级学生于2020年9月22~10月8日完成。

(二)个人申请。学生登入网页端(具体操作方法见电子版附件2)或微信端(具体操作方法见电子版附件3)如实填报基本信息,提交纸质版《江西中医药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4)及相关支撑材料。其中,困难生基本信息填写参照《江西中医药大学困难生基本信息填写说明》(见电子版附件5)。2020级新生提交纸质版申请表后,班级采取“线下”方式进行民主评议,事后登入“学生资助服务平台”补充个人信息。

时间要求:2019级以上学生,于2020年9月11日前完成;

2020级学生,于2020年9月22日~9月25日完成。

(三)班级民主评议。辅导员通过网页端认真审查学生申请材料(具体操作方法见电子版附件6),审查无误后,下载相关数据,召开班级民主评议。评议小组根据学生个人申请材料对照认定依据,综合考虑学生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采取电话询问、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定性分析、实地走访等方式,准确把握学生家庭经济真实情况和困难程度,在此基础上充分开展民主评议,初步确定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困难等级,报所在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审核。

提交困难生申请的学生属于“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形时,认定时需重点考虑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如受疫情影响严重程度、重大自然灾害、家庭重大变故、三区三州、家庭债务、收入来源、劳动能力、赡养老人负担、上学子女人数、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家庭结构、学生本人日常消费等因素。

  时间要求:2019级以上学生,于2020年9月14日前完成;

            2020级学生,于9月27日前完成。

(四)学院审核学院资助认定工作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各班民主评议小组上报的评议结果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困难等级,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不得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敏感信息和隐私。公示无异议后,学院资助工作认定工作组组长进入系统签署意见及导出数据(具体操作方法见电子版附件7)。

时间要求:纸质版认定名单汇总表由各学院分管领导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盖学院公章后交至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电子版汇总表(见附件8)2019级以上学生在2020年9月21日前、2020级学生在10月16日前发至邮箱:jzzz@jxutcm.edu.cn。

(五)学校审批。学校资助管理办公室汇总、审核各学院认定结果,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示5个工作日。

二、工作原则与要求

(一)各学院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坚持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公开透明与保护隐私相结合,积极引导与自愿申请相结合,定期和动态调整相结合,确保各个环节和认定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二)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生时,无需到村委会(居委会)等部门开具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佐证材料没有固定格式,比如病历、 检查报告、缴费单等可以作为家庭成员遭受重大疾病的佐证材料。提供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有客观困难的,可以通过信函索证等方式进行核实。

(三)各学院要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要求学生或监护人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必要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如有恶意提供虚假信息的情况,一经核实,学校将取消学生的认定资格和已获得的相关资助,追回资助资金,并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相应处分。

 

 

联系人:赖老师 87118662   黄老师(负责资助系统操作答疑),电话:87118662

意见反馈信箱:jzzz@jxutcm.edu.cn

 

 

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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